宗教改革掠影:教皇职权
中世纪教会的第二大支柱就是教宗(即教皇)的职权,或者更广义一些,是整个神职等级制度。教宗和教会等级制度是欧洲最稳固的领导力。国王、皇帝、王朝的统治频频更迭,权力不断交接。唯一不变的就是教宗。
在罗马帝国时期,教会有五位主教,其中只有一位是来自西方,就是罗马主教。当帝国迁都至君士坦丁堡后,罗马随之衰落,所有的政治权力、人力财力都向东转移,只有罗马主教被留在西欧。因此,在西方没有任何人能和罗马主教竞争。到了1054年,东西教会分裂,西方教会的权柄毫无悬念地落在罗马主教的头上。教宗和其他神职等级制度等教义随即在第十二、十三世纪发展出来。教宗博义八世(Boniface VIII,1235-1303在位)曾如此解释,教宗手握两把利剑,一把用于属灵国度,另一把用于现世国度。他说福音书记录了一段文字说明教会的权柄是两把利剑,即属灵的和现世的。使徒彼得说:“请看!这里有两把刀”(路22:38),使徒都这么说了,并且主耶稣没有否定说太多,而是说:“够了”。那些否认现世的利剑握在彼得手里的人,没有听明白主的命令:“收刀入鞘吧”(太26:52)。因此,这两处经文就是说在教会的权柄里,有属灵的和属世的利剑,前者是在教宗的手中,后者是在君王和士兵的手中,但是要在教宗的同意下(译者注:即这把利剑虽是入鞘了,但是依旧是属于彼得,即教宗的)。
教宗允许统治者“在教宗的同意下”握着现世的利剑,但是教宗并不放弃他对属世国度的统治权。他依旧戴着三顶冠冕:众君王之父、世界的统治者、基督的代理人。教宗统治着属灵的国度、现世的国度、炼狱的国度。
神职人员的权力不断增加,使得他们越来越与非神职人员(即所谓的平信徒)拉开距离。1139年第二次拉特兰会议(2nd Lateran Council)规定,所有神职人员必须守独身,即不能结婚。在此之前,只有修士才有这种要求。因为修士是从社会上退隐的人,专心于祷告和灵修,因此他们不能被妻子和儿女分心。到了中世纪晚期,炼狱、弥撒、功德等教义开始发展出来之后,神父也要求必须守独身,专心举行弥撒和为死去的人不停的代祷。十二世纪开始,许多修士开始也被按立成为神父,这个“功德制造厂”开始变得越来越壮大。
到了十三、十四世纪,教宗集权开始破裂。当时出现了议会主义运动的挑战(Conciliarism),阿维尼翁教宗囚禁(1305-1377),西方教宗大分裂(1378-1417)。议会主义者们开始在教会内部提议教会应该由一群人而不是一个人来领导。“教会的最高权力应该握在众监督所组成的大议会的手上,或者说一个能够最大程度代表所有神职人员的议会”。当时提到这个观点是因为有人怀疑教宗已经成为异端了。当时以为英国的方济各会一位神哲学家,奥卡姆的威廉(William of Ockham,1347),指责当时的教宗,同为方济各会的若望廿二世(Pope John XXII)生活骄奢。因为方济各会的人都是起誓过贫苦生活的。可是若望廿二世却回应说他在灵命上是贫苦的。就这样,奥卡姆的教导被审,最终被缔除教籍,逐出教会,并且教宗变本加厉称他是敌基督者。当然,奥卡姆本可以把这件事处理的更加平和,但是他并非当时唯一指责教宗生活的人。我们该如何面对一个失控了的教宗呢?
若望廿二世是当时定居法国阿维尼翁时代的三个法国教宗之一。当时的罗马非常衰弱,法国贵族阶层控制着教宗。
1377年,教宗迁回罗马。第二年,教宗去世,新教宗选举出来。这位新教宗决心进行一番体制改革,他的举措使法国国王和法国红衣枢机主教们严重不满。于是,法国的枢机主教们又重新选举出另一个教宗,并把他安置在阿维尼翁。这下出现了两位教宗,没过多久又出现第三位,接下来的四十年里,有三位教宗同时存在。这段历史被称为教宗大分裂(1378-1417)。这三位教宗都彼此缔除另外两位及其所属教区人民的教籍。结果,在一段时间内,整个欧洲都被缔除了。如果你支持其中一个,另外两个就会缔除你。虽然我们相信上帝保守教会不会就这么毁灭,但是教会到底建立在什么根基上?是建立在上帝的百姓身上、权力由平信徒赋予神职人员?还是建立在彼得的接班人身上,权力从基督流出、通过马利亚、通过教宗,到全体教会,再到世界?
1414-1418年,康士坦斯大公会议终止了这场教宗分裂事件,议会主义运动也随即停止。这次会议指出教宗必须遵从会议的决定。会议在1417年起草了一份通谕,宣告议会“从基督直接领受权柄;所有人,不论等级,包括教宗本人,在信仰、制止分裂、改革上帝教会各肢体的事情上,都必须服从。”这项通谕规定每十年必须举行一次会议。然而,1431年开始的为期18年的巴塞尔会议,依旧没有提供出一套好的方案。到了1460年,教宗庇佑二世(讽刺的是当年他作为枢机主教时曾经是个议会主义者),起草了一份咒诅教令Execrabilis,否决了一切抵抗教宗的诉求。议会主义运动就此夭折。在这次巨大的威胁之后,教宗权力在十四、十五世纪又重新强大起来。重修圣彼得大教堂就是当时对教宗权力和财富最佳证明。
中世纪的教宗职分把整个基督教世界握在手中。到了十二、十三世纪,教宗开始越来越追求权力,到了十五世纪,教宗权力几乎所剩无几。然而,直到马丁路德时期,教宗大部分的权力已经恢复,并且以基督代理人的身份统治教会和西方世界。
作者/丹·博文
译/王一
丹·博文(Mr.Dan Borvan)牛津大学教会历史博士,毕业于加州威敏斯特神学院,道学与历史神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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